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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持续发展目标(UN-SDG)

可持續發展目標(UN-SDG)誕生於2012年在里約熱內盧舉行的聯合國可持續發展大會上。目標是製定一套大家共同認可的目標,以應對我們面臨的,日益嚴峻的環境,政治和經濟挑戰。

這套可持續發展的目標藍圖包括下列17個指標, 都是為了實現人類更美好,更平等和均衡,可持續發展的未來:

  1. 消除一切形式的貧困。

  2. 消除飢餓,實現糧食安全、促進可持續農業。

  3. 確保健康的生活方式、促進各年齡段人群的福祉。

  4. 確保包容、公平的優質教育。

  5. 實現性別平等。

  6. 清潔飲水、衛生的生活環境。

  7. 可負擔和可持續的現代能源。

  8. 包容、可持續的經濟增長,人人有體面工作

  9. 可持續的工業,推動創新。

  10. 減少國家內部和國家之間的不平等。

  11. 包容、安全、高抗風險能力和可持續發展的城市及社區。

  12. 可持續的消費和生產模式。

  13. 採取行動應對氣候變化。

  14. 海洋生態保護及海洋資源的可持續利用。

  15. 陸地生態保護、遏制生物多樣性的喪失。

  16. 可持續發展的和平和包容社會、有效的治理。

  17. 振興可持續發展全球夥伴關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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